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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杨佳以死抗争了什么?

轰动一时的上海闸北杨佳袭警案的主角杨佳,在上海被注射执行了死刑,杨佳伏法了!但是,这样的消息并没有多少“大快人心”的味道!因为杨佳案已经成了一起严重的公共事件!它带给给人们更多的,是沉重思考!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已经不能简单的用“好人”或“坏人”来形容杨佳了。客观的说,杨佳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在他短暂的一生中,除了这最后的惊天之举以外,并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他上学,他工作,他旅游!一切都是一个正常年轻人的人生经历。
然而,杨佳究竟以死抗争了什么?
首先,杨佳以暴力方式解决自认为无法解决的事,并造成上海闸北公共安全专家分局警员6死4伤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这是无法给与肯定的。因为这是严重的犯罪,是他最大的错误,伏法也是必然。
其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一个生长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懂法又知法的年轻人,决心以死抗争呢?这正是我们沉重的思考。杨佳为什么要袭警?其实,不过是一个来自北京的青年,到上海去旅游,当他花50元租借了一辆自行车后,被上海闸北公共安全专家局民警诬为盗车贼,并带到派出所问话,滞留长达一夜的时间。据杨佳本人称,这期间它受到了殴打和身体的侵犯!而后,杨佳回到了北京,多次向上海闸北分局投诉,要求给予解决,包括道歉、调解和精神赔偿!而在杨佳长达半年多,数次投诉,都未能得到上海方面满意的答复后,杨佳终于以无法忍受自己人格受到侮辱的心理,于08年7月1日,走上了杀戮的不归路。
客观的说,此案杨佳和上海警方都有责任!杨佳的责任在于,他选择了暴力!而上海警方的责任在于对被自己错误的执行了“公务”的当事人的诉求,所表现出的迟缓、推诿和不足够的尊重!
假如杨佳不是一个生长在北京的孩子,假如杨佳是一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那么当他受到了pol.ice的盘问,当他在pol.ice那里受到了一点委屈,相信他不但不会去投诉,相反还一定会因为自己没有犯法,为自己可以顺利脱身而感到庆幸!也就不会有后面所有的事情了!自古,在中国人眼里,哪有民告官的道理,官府找你问话是看得起你,官府永远是对的,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里都是如此!但是,杨佳偏偏不是这样农民!他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都市里的年轻人,他有尊严,他懂得用正当的渠道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且他认为他的尊严和权利没有理由被侵犯和在被侵犯后没有理由不给满意的说法!然而,他偏偏没有实现他的想法,或者说,他也一样没有超越中国几千年来的“潜规则”,这在他看来是不可以接受的!
于是,他最终选择了自己来解决!
这是一个很可悲的结局,他成了罪犯!但是他似乎又是在在以死来抗争!他要抗争什么呢?人性的尊严?人权的平等?还是对千百年来中国封建官僚主义的蔑视?亦或是因自己性格的某些缺陷或对不满积绪的失控而爆发?
杨佳不是英雄!杨佳是罪犯!这也正是带给我们沉重的思考!我们该如何教育我们的年轻一代?我们该如何提高go-vern-ment机构的公信力和服务品质?我们该如何改变我们的机构和个人的那些潜在的意识?我们又该如何有效地妥善的处理类似的相关事件?
另言,我们为牺牲的警员感到心痛!但是,面对一个只拿了把刀子的罪犯,光天化日的在堂堂的上海闸北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居然可以如入无人之境,连杀6名pol.ice,伤4人,砍瓜切菜般的完成了他的报复!呜呼,还有人相信影视剧里那些武艺超群,威猛无比,赤手夺白刃,勇擒罪犯的pol.ice形象吗!百姓很容易这样想:在pol.ice局里都自己不能保护自己,还能指望保护百姓吗?用一句电影《疯狂的石头》的台词:什么素质啊?这也是另一个沉重的思考!
不是我写的,只是转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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